经济法总论丹宗昭信读书报告

经济法总论丹宗昭信读书报告

问:经济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 答:首先什么是经济法?经者告谈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内容有基本原则、友虚经济法律关系、概念等一系列的知识点。我用Mind+思首碰维导图给它整理成一张导图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
  2. 答:主要有市场管理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市场管理扰辩法规。宏观调控法,包钉计划法、预算法、投资法、税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农业法等国家宏观调控改李晌法规。社会保障法核锋,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劳动法等法规。
  3. 答: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段桐竖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
    (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能简单地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调整经济关系。
    扩展资料
    国家规范经济轮链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规范组织的法律,是为了防止垄断组织的握大出现,从组织上保证市场经济顺利发展。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投资法等。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干预是经济法的重要调整方式,这方面的法律有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金融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等。
    参考资料来源:
  4. 答:经济法是协调国家经济运行之法。自奴隶制社会产生国家以来,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包括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和运行都需要国家协调。
    但是,资本主义社蚂枣嫌会的经济法与以往不同,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进行市场经济的过程也是保障立闷手法的过程,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垄断资本主义,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和现代市场经济两个阶段,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和对经济运行的协调愈益深入加强。
    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法因实行计划经济和实行市场经济而明显区别。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政企分开,国家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是以间接手段为主协调经济运行,这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的重要特征。
    扩展资料: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兴的法律部门,与传统的相邻法律部门相比,其主要特点有:
    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岩悄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
    三、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
    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四、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
    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
问:经济法主要学什么内容
  1. 答:经济法主要学内容:宏观调控法、固定资产投资法等。
    经济法的内容包括总论(经济法主体、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理念等)、市场规制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宏观调控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等内容。
    所谓经济法就是调整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
    1、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具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规范组织的法律,是为了防止垄断组织的出现,从组织上保证市场经济顺利发展。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投资法等。咐拦
    2、国家干预棚简念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干预是经济法的重要调整方式,这方面的法律有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金融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等。
    3、链困国家管理、规范经济秩序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日本学者丹宗昭信认为:经济法是国家规制市场支配得法,现代经济法的核心是垄断禁止法。这方面的法律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问:谈谈你对经济法属性的理解与认识
  1. 答:b.认为经济法是对市场进行规制的法,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中心内容。日本的丹宗型乎昭信认为:“现代经济法的核心是垄断禁止法”,“是国家规制市场支配的法”;日本学者正田彬也认为:经济法是规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固有的以垄断为中心的经济从属关系法。经济法的认为在于纠正这种垄断主体与非垄断主体之间显著的不平等关系。
    c.认为经济法是经济公法,有学者认为这是德国经济法学界的主流学说。这一观点认为应该坚守罗马法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规迹租源定国家公务的法律为公法;规定个人利益的法律为私法。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施加直接影响的法律,是官方组织和管理经济的措施。有一种比较狭隘的观点把经济法等同于经济刑法,理由在于经济法的规定大多包括了刑事责任的内容。这一观点已经随着经济法的发展而被摒弃。
    d.认为经济法是社会法。与‘经济公法论’不同的是,此学说虽然也以公私法的划分为认识论基础,但认为在公法和私法之外存在一个独立的第三领域,即社会法。我国很多学者同意这一学说。
    e.认为经济法是企业法。德国的卡斯凯尔和库拉乌捷,日本的西原宽一等,主张以企业为中心来把握经济法的定义,认为经济法是关于企业的法,企业的概念构成了经济立法的出发点。法国有学者认为,经姿态济法是对传统商法的扩展,人们更多的用经济法概念来代替传统的商法。这也可以归于“企业法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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