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撤销业委会调查问卷

小区撤销业委会调查问卷

问:小区问卷调查业主能看吗
  1. 答:可以的磨模,既然是公开问山孝卷调查,系统后台是可以导出记录的,可以隐藏关键信息后进行公示。这样的问卷调查逗游稿才有信服力,如果不公开还不如不做调查问卷,反倒容易陷入作弊嫌疑。
  2. 答:可以的,如果没有业委会,只要不是带主观意见而且强制性的问卷调查后交给物业就可以
  3. 答:小区问卷调查发在胡漏业主群里,业主们都可以看到,如果希望问樱做扒卷调查可以做脊昌的更快速,可以奖励礼品或发小红包。
问:关于撤换小区业委会的流程是什么
  1. 答:每个小区都会有物业或者说业主管理委员会,这些单位是为了维护整个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卫生等各种事项安排,但是如果说业主委员会的人不作为的话需要撤换该怎么做呢?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关于撤换小区业委会的流程是什么
    1、通过书面的形式来通知业委会的成员,提议撤换业委会。
    2、在小区20%以上的住户签署同意书后递交到业委会,然后通知所有的住户和业委管理人员进行选举。
    3、业主召开大会后需要半数的住户表决才可以更换业委会。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1、召开业主会议,及时通报和说明小区管理的实际实施情况;
    2、可以代表整个小区的住户选择和聘请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3、收集和采纳小区住户和物业使用人提出的建议和想法,并监督和帮助物业管理实施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小区住户公约的实施,并促进住户缴纳物业费的行为。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的关系是什么
    1、在市场的条件下是相互的关系,业委会是决策者,而物业算是受聘者,业委会可以根据大多数小区的意愿来选择物业公司服务,所以他们之间也是一种合同关系。
    2、两者之间都是独立运行的,互相不干预对方,双方签署合或许修改合同后都不能干涉对方的内部运作。
    3、非市场条件下物业的委托可以是一个公司或者机构,就是纤让子公司在母公司的运作下形成的,经营管理收到母公司的监督。物业是单方面授权产生的,不存在市场竞争。
    4、物业和业委会也可以是受委托和委托人的关系,或者说受聘者和聘请的关系,但是物业也有接受和不接受的自由,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猛销。
    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撤换小区业委会的流程是什么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以及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的关系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问:如何撤销业主委员会
  1. 答:如何撤销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己选择出来的。
  2. 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撤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该在业让亏消主大会或业主大会临坦知时会议上经与会业空和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或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3. 答: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共同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是执行权,而不是决策权,决策权是业主大会的法定权利。
    首先你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否是通过业主大会公开选举产生的,如果不是那么该业主委员会就是违法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是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但业主喊扮李委员郑迟会不合格,那缺李么应该召开业主大会重新投票表决,选择心得业主委员会
  4. 答:业主委员会成立不合法 要求撤销备案获拆简支持
    在没有审查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否经占顷逗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具备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的法定职权的情况下,即为业主委员会备案。日前,怀远县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怀远县涡北新城区管理委员会为该区禹都华庭西区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位于怀远县新城区的怀远县禹都华庭西区共有27栋楼,481套房屋。2013年1月13日该区召开了业主大会,在实到业主23人的情况下进行了业主委员会选举,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委员5名。2013年1月21日禹都华庭西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向被告怀远县涡北新城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备案申请,并向被告提交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公约、章程、候选人名单、得票汇总及选举结果公布情况。2013年1月24日被告以禹都华庭西区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合法,同意备案。
    法院认为,《物业管理条例》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雀御卖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参加。”被告没有审查选举产生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否经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即为该业主委员会备案,被告的备案行为认定事实不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人民***备案。”现被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具备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的法定职权,被告为第三人备案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故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小区撤销业委会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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